省住建廳完成職能配置內設機構調整
編輯: 來源: 更新:2020-09-11 點擊:[0]
2月25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經報省委、省政府批準,對省住建廳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進行了調整。目前,省住建廳機構、人員調整已全部到位。
據悉,此次調整將部分原住建廳的職責重新予以劃分,劃入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省外檢測機構備案等行政管理職責;劃入省公安廳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出城鄉規劃管理和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
對省住建廳原有的內設機構進行了調整。撤銷了規劃處、建設改革與發展處、工程建設管理處。設立了政務服務處、住房改革與發展處(研究室)、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老干部處。
政務服務處的主要職責包括:擬訂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許可事項資質標準、審批工作流程和服務標準。指導監督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日常審批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審核)核準、備案、變更和上報住建部許可事項的初審等政務服務工作。負責省政府政務大廳省住建廳窗口工作。
住房改革與發展處(研究室)的主要職責包括:擬訂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省政府規章草案。負責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擬訂全省城鎮住房制度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全省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起草綜合性文稿。承擔建設行業統計工作。
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的主要職責包括:擬訂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省政府規章并監督執行。負責全省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房屋工程、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參與全省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項目的計劃編制工作。
此次調整還對部分處室進行了更名、對部分處室的職責予以調整。將建筑業管理處更名為建筑市場監管處。將擬訂建筑施工、建筑安裝、建筑品、建設監理、建筑裝飾等企業的資質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建設機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機械及電梯安裝企業的資質管理,認定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省外進甘的施工、監理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等行政審批職責劃給政務服務處。
將勘察設計處(省抗震辦公室)更名為勘察設計監管處(省抗震辦公室)將擬訂全省勘察設計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省外進甘的勘察設計咨詢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等行政審批職責劃給政務服務處。
將房地產市場管理處更名為房地產市場監管處。將擬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省外進甘房地產業企業的備案工作等行政審批職責劃給政務服務處。
住房保障處將擬訂全省城鎮住房制度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職責劃給住房改草與發展處(研究室)。
辦公室將省政府政務大廳省住建廳窗口管理職責劃給政務服務處。
城市建設處增加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職責。
勘察設計監管處增加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
調整后,省住建廳內設職能處(室)共有15個,即辦公室、法規處、住房改革與發展處(研究室)、住房保障處、建筑市場監管處、城市建設處、村鎮建設處、勘察設計監管處(省抗震辦公室)、房地產市場監管處、公積金監管處、科技教育處(省建筑節能辦公室)、計劃財務處、政務服務處、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老干部處。
(記者 張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