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
編輯: 來源: 更新:2020-09-14 點擊:[0]
安全員崗位職責
1、認真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檢查督促執行;
2、參與制訂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督促落實并檢查執行情況;
3、每天進行安全巡查,及時糾正和查處違章指揮、違規操作、違反安全生產紀律的行為和人員。對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糾正和整改,對重大安全隱患有權下達局部停工整改決定;
4、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過程進行旁站式監督;
5、對各類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落實整改,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6、組織項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組開展班前安全活動;
7、參加現場機械設備、電力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和消防設施的驗收;
8、建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檔案,如實記錄和收集安全檢查、交底、驗收、教育培訓及其它安全活動的資料;
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參與搶救,保護現場,并對事故的經過、應急、處理過程做好詳細記錄。
安全員任職資格
1、建筑類相關專業畢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三類人員安全考核C證優先;
2、有土建專職安全員崗位工作經驗及現場施工經驗者優先;
3、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認真勤奮,吃苦耐勞,適應項目現場生活;
4、熟悉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并能熟悉運用;
5、熟練操作office、CAD等辦公軟件。